近日,《人民日報》刊登了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在剖析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原因時,特別指出了家風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干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領導干部不僅在前臺大搞權錢交易,還縱容家屬在幕后收錢斂財,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jīng)商謀利、大發(fā)不義之財。有的將自己從政多年積累的‘人脈’和‘面子’,用在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接著,習近平總書記引用了三句古訓以為佐證:“將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薄澳萌隣敚瑥U職亡家。”“心術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樣與兒孫?!?/p>
這三句話,都是說的家教家風。前一句是告誡為官從政、施行教化者先要管好家人,端正自身;后一句強調(diào)為人要注重品行修養(yǎng),以身立教,率先垂范,為兒孫樹立榜樣;中間一句說的則是用人與身家命運的關系。
“莫用三爺,廢職亡家”是清朝官場流行的一句諺語。何意?“三爺”是指三類關系密切的“至親”:“子為少爺,婿為姑爺,妻兄弟為舅爺”。這句諺語的意思是為官之人,切切不要對“三爺”這類至親委以重任,否則便可能導致丟官破家的結局。
“莫用三爺,廢職亡家”道理何在?難道為官者的至親無才堪用?我們不是贊揚春秋時期“外舉不避仇,內(nèi)舉不避親”的祁黃羊嗎?仔細想來,這句民諺倡導“莫用三爺”,至少有著兩層原因。
首先,“三爺”的至親關系容易使其行為失范,有恃無恐。清代乾隆、嘉慶年間著名的“紹興師爺”汪輝祖,一生在州縣做幕僚三四十年,后又考中進士做了幾年州縣官吏,此人公正廉明,頗有政聲。他積數(shù)十年從政心得撰寫的官箴著作成為居官佐幕者的必讀書目,被譽為“佐治津梁”“宦海舟楫”。其中有一部名為《學治臆說》,書中談到這一類“三爺”們不宜被委以重任的原因時說,他們“內(nèi)有噓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慮。威之所行,權輒附焉;權之所附,威更熾焉”。將重要權力交給這些“三爺”,他們?nèi)菀滓姓膛c官員的這種父子、翁婿、郎舅關系,狐假虎威,胡作非為?;蚴欠判拇竽懙毓偕坦唇Y,權錢交易;或是貪贓枉法,索賄受賄,坑害百姓。故而古人云“一用子弟至親,百弊叢生”。更何況無原則提拔自己“三爺”的領導們往往不能做到公正廉明和嚴于律己,他們還會對這類至愛親朋“扶上馬,送幾程”,結果常常使“三爺”們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耙箬b不遠,在夏后之世?!边@幾年查處的官員貪腐案件中,“夫妻店”“父子兵”“全家‘腐’”并不鮮見。
其次,被重用的“三爺”為官不慎,更易“坑爹”“坑娘”“坑親戚”,甚至“廢職亡家”。由于非因能力和德行而升遷,這些“三爺”們更容易出問題,且出了問題反過來連累了提拔任用自己的至親官員。河北省原省委書記程維高被調(diào)查前,提拔干部以“是否幫兒子”為標準;為給其子程慕陽等人謀利,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經(jīng)濟損失。程維高也因此被開除黨籍、撤銷正省級職級待遇。
當然,“三爺”們也不是不能做公務員或者干事業(yè),關鍵是要建章立制,劃定“紅線”。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領導干部作風的重要表現(xiàn)”,關系到黨和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大局。身為“三爺”的干部子女親屬,更要比普通百姓自覺自律,嚴格要求自己。
兩千多年前孟子就告誡人們,“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鳖I導干部要牢記自己的公仆身份,“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搞“封妻蔭子”“雞犬升天”那一套,黨紀國法不容,到頭來只會落個“廢職亡家”的可悲下場。(陳延斌 作者系江蘇師范大學教授,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傳統(tǒng)家訓文獻資料整理與優(yōu)秀家風研究”首席專家)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帶上爸媽去遠方
已是最后一篇
-
帶上爸媽去遠方